手机版
新浪微博
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话题
“公交猥亵”事件舆情为何没因“真相”而反转
发布时间:2018-09-28  来源:北京青年报

  9月26日凌晨,一段公交车上一名女性被一男子强制抱住,疑遭猥亵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传播者称事发地点为广东中山。此后有媒体报道,事发地点为广西北流,该地派出所民警曾出警处理此事。警方称,涉事男女有事实婚姻存在,警方已劝男方不要使用暴力。此后,又有消息称,涉事男子被刑拘5天。

  虽然,最初发布的视频在地点及情节上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虽然诸多媒体在报道后续情况时使用了“真相来了”“反转”之类的用语,虽然警方强调涉事者有“事实婚姻”“事情由家庭矛盾引起”,但舆论似乎并未因此而根本反转,确如有的网友留言所说“吃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确实,从警方回应到媒体报道,似乎都在强调真相并非如人们看到的那样,是陌生人公然实施强奸或猥亵,而是家庭矛盾。但看到视频中女孩凄惨、甚至瘆人的叫声,看到男子粗暴地将女孩抱回扔到座椅上,很多网友都忍不住发问,即使是夫妻关系,难道就能违背本人意志、就可以使用暴力吗?违背当事人意志的暴力行为难道不违法吗?

  此外,报道中“警方已劝男方不要使用暴力”的表述,也引发网友吐槽,使人感到警方既软弱又是非不分。即使是夫妻之间使用暴力,即使是对家庭成员使用暴力,也都是违法行为。对家暴者难道不该依法执法,难道还要低三下四地“劝”吗?对已经面临暴力伤害的家暴受害者,难道不该签发一张人身保护令吗?

  由此想到几年前看到的美国大片《危情时速》中的情节,由于女主感到男主对自己有威胁言行而报警,警方签署了人身保护令,男主便不能且不敢接近女主,否则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而大约5年前,因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家暴行为,北京警方就发出了第一张人身保护令,且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也为保护家庭中弱势一方免受家暴伤害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律是人制定的,也是要由人来实施和执行的。“公交猥亵”事件,舆情并没有因所谓“真相”到来而反转,一方面再次证明了一句老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方面也反映出一个现实问题,提高基层警方的依法处置能力,也是当下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新媒体
关键字:真相 使用暴力 舆情 视频 事实婚姻 公交猥亵 民事诉讼法 吐槽 女主 家暴
上一篇:治理地下钱庄应“疏堵结合、打防并举”
下一篇:“雷霆手段”要经得起法治推敲
视频推荐
中国行为法学会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会在京召开
党建引领新征程--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党建工作纪实
中暄慈善基金联合广东土之源公司为石景山区防疫一线捐赠蔬菜37吨
【两会现场】李凤芹:加速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友情链接
关于法讯参考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法律顾问  |  全体成员


服务邮箱:fxckzx@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681567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20】2423-383号 | 京ICP备1701848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2329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164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8632号

法 讯 参 考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17 by www.fxck.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