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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警方提醒:春节亲友打麻将,“单注超20元”涉嫌赌博
发布时间:2018-02-05  来源:内蒙古警界全媒微信公号

  在内蒙古的朋友们

  春节亲朋好友聚在一起

  难免想打个牌

  搓个麻将

  但是

  小编提醒大家适度娱乐可以

  但要避免涉赌

  否则可能被处罚!

  先看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在内蒙古关于对赌博行为的认定和裁量标准

  有明确规定

  小编带你去了看一下!

  根据 2016年11月4日内蒙古公安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

  八十二、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基准】

  1.一般情节的违法行为情形:

  (1)为单注金额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或全场输赢金额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赌博提供条件的;

  (2)为赌博提供条件获利不足五百元的;

  (3)其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情形。

  【处罚基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为单注金额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或全场输赢金额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赌博提供条件的;

  (2)为赌博提供条件获利五百元以上的;

  (3)以营利为目的,招揽他人赌博的;

  (4)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为赌场多次接送参赌人员,在赌场放高利贷;

  (5)采取不报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方式,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6)组织、招引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介绍费、回扣的;

  (7)以营利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8)以营利为目的,为设置赌博机不足十台(台数按照能够独立供一人进行赌博活动的操作基本单元的数量认定)或在中小学校周围二百米范围内设置赌博机一台提供场所的;

  (9)国家工作人员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10)通过计算机网络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11)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处罚基准】处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为单注金额一百元以上或全场输赢金额五千元以上的赌博提供条件的;

  (2)教唆、诱骗、胁迫或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并提供条件的;

  (3)为赌博提供条件,引发其他行政、刑事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为“地下六合彩”、“赌球”、“扳砣子”、等方式的赌博提供条件的;

  (5)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处罚基准】处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八十三、赌博的行为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基准】

  1.一般情节的违法行为情形:

  (1)单注金额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或全场输赢额两千元以上不足五千元的。

  (2)参与“地下六合彩”、“赌球”、“扳砣子”、“斗牛”、“三跟(公)”、“推牌九”等方式的赌博,单注金额二十元以下或全场输赢额二千元以下的;

  (3)设置一台赌博机(台数按照能够独立供一人进行赌博活动的操作基本单元的数量认定,以下均同)进行赌博的。

  【处罚基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单注金额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或全场输赢额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

  (2)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

  (3)设置赌博机二台以上不足五台进行赌博的,或者违法所得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或者赌资数额累计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或者参赌人数累计五人以上十人以下的;

  (4)参与“地下六合彩”、“赌球”、“扳砣子”、“斗牛”、“三跟(公)”“推牌九”等方式的赌博,单注金额二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或全场输赢额二千元以上不足五千元的;

  (5)多次参与赌博的;

  (6)聚众赌博的。

  【处罚基准】处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单注金额一百元以上或全场输赢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2)教唆、诱骗、胁迫或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3)参与“地下六合彩”、“赌球”、“扳砣子”、“斗牛”、“三跟(公)”、“推牌九”等方式的赌博坐庄,或者单注金额五十元以上或全场输赢额五千元以上的;

  (4)设置赌博机五台以上不足十台进行赌博的,或者设置赌博机一台且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或者在中小学校周围二百米范围内设置赌博机一台进行赌博的,或者违法所得三千元以上不足五千元的,或者赌资数额累计三万元以上不足五万元的,或者参赌人数累计十人不足二十人的;或者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不足五台进行赌博的,或者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不足五台进行赌博的;

  (5)因赌博引发其他刑事、行政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罚基准】处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赵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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