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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味"息事宁人"容易导向"不闹不解决"
发布时间:2017-04-26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息事宁人”非良策(论政)

  □法治是定纷止争的有力武器。只有政府部门以身作则,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治才能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某地一位村民多次到政府部门非正常上访。为了让其尽快“罢访”,当地“百依百顺”,后来其胃口越来越大,竟让镇干部提供百万贷款担保用来购买汽车。

  某地一初中生暑假期间在家附近的水域发生溺亡,学生家长竟然纠集多人到学校索赔。当地政府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指示学校答应要求。

  近年来,个别地方对一些群众的不合理诉求一味迁就,突破底线,此种做法看似化解了矛盾,实际上遗患无穷,因为这牺牲的是法治权威、政府公信,并容易诱发一种错误导向——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由于尝到了或者看到了“不讲理”的甜头,一些人将“闹”作为表达诉求的首选方式,进一步让政府不堪其扰。另一方面,出于“不出事”“少出事”的考虑,出于对“花钱买平安”的路径依赖,个别地方对依法解决问题的信心不够足,底气不够硬,手段不够多,这不仅有损于法治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可能会挫伤一些坚持原则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助长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现象的发生。

  说到底,解决群众诉求不是不分缘由地一味“息事宁人”,而应牢牢把握法治原则,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回应,对不合理诉求晓之以理,果断“说不”。当然哪些属于合理诉求,哪些属于非合理诉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保相关问题在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得到妥善处理。同时,对于不合理诉求,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分析这到底是“无心之举”还是“有意为之”。对“有意为之”,有关部门应严厉拒绝,特别是对其中涉嫌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依法惩戒;对“无心之举”,有关部门应耐心释明原因、讲清理由,综合利用教育、调解等办法,最大程度地疏导群众情绪,赢得群众理解。

  实践证明,法治是定纷止争的有力武器,关键是用没用、怎么用。只有政府部门以身作则,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群众才可能依法表达诉求,群众的合法利益才能得到切实维护,法治才能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责任编辑:赵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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