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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法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面对面)
发布时间:2018-03-18  来源:人民网

  嘉宾:

  曹立强代表(上海市普陀区委书记)

  马善祥代表(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办事处原调研员)

  朱山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从基层的工作实践来看,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性保障,社会治理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曹立强代表说。

  曹立强代表认为,社会治理是个大系统,既体现在城市规划、基础设施、环境等硬指标上,也体现在对城市居民管理服务这一软指标上。“对硬指标,我们有许多刚性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对人的管理服务这一块,我们还需要不断探索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有效开展。目前,各地在社会治理创新方面有许多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后形成制度、法规,有助于基层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社会向前发展,基层矛盾也在不断变化,不懂法、不知法,就无法面对各种复杂情况。在马善祥代表看来,基层治理不仅要有法可依,还要有法善依,要争取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既节约司法资源,也体现法治的人性化。“我在基层做了几十年的人民调解,现在社会发展起来了,矛盾并不比以前少,小到家庭财产、邻里纠纷,大到企业改制。矛盾纠纷都和利益有关,要解决这些矛盾,说情说理更得说法。有些是特殊利益矛盾,比如环保搬迁,就要勇敢面对,找到可以依据的法律,用专业方法解决。”

  “法治是规则之治,只有将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核心内容,才能保证社会治理的规范性、科学性、稳定性,这也是增强社会治理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根本保障。”朱山委员认为,政府应该积极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种种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构建社会行为有预期、管理过程公开、责任界定明晰的治理方式。

  “之所以有群众‘信访不信法’,其根源就在于对法律途径维权缺乏信心。有的是因为‘不会用’而‘不想用’,有的是担心‘不管用’而‘不敢用’。传统社会治理过于依赖政府力量,这也导致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压力过大,甚至出现‘做得越多,越不讨好’的怪象。”朱山委员说,“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有更高层次的需求,与之相应的,我们要构建一个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的体系,激发群众自身力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责任编辑:赵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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