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冯某、郝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做出终审裁定,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千元;郝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事情发生在2016年6月,西安男子冯某和郝某一同前往铜川耀州区瑶峪村联系包工建房事宜。当行至瑶峪村附近路段时,郝某发现一只朱鹮,随即让冯某将朱鹮打落在地,用衣服包裹后带回车上。在返回途中,冯某见朱鹮带有脚环还有编码,担心被查处,于是将其仍到附近河道内,朱鹮死亡。
事发后,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二被告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千元;郝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三千元的处罚,二被告不服一审判决,随即向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服务邮箱:fxckzx@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681567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20】2423-383号 | 京ICP备1701848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2329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164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8632号
法 讯 参 考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17 by www.fxck.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