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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警:50多种老年代步车被鉴定为机动车,无证驾驶拘留
发布时间:2018-11-02  来源:华商报

  11月1日,西安交警公布了50余种被鉴定为机动车的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交警部门表示,由于目前这些车辆不能挂牌,所以也不能上路。驾驶这些车的人,如果有驾驶证,会按无牌车被扣车处罚;如果没有驾驶证,不仅会被扣车,驾驶人还会被拘留。

  电动四轮助力车不允许上路

  10月12日,华商报A04版刊登了《西安严查“老年代步车”》的新闻。10月9日起,西安全面开展电动四轮助力车(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活动,如果被查处的电动四轮助力车被鉴定为机动车,将对无照驾驶的驾驶人进行拘留。

  西安交警部门表示,目前的电动四轮助力车大多都是打着“老年代步车”名义上路行驶,驾驶人认为“老年代步车”不属于机动车范围,但严格意义上来说,电动四轮助力车应该属于机动车范畴。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车牌、购买交强险,另外机动车驾驶人要取得驾驶证,而目前电动四轮助力车上路相当一部分都是无照驾驶。另外,按照规定车辆要挂牌照,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检测后才能进入检验目录名单,随后交警部门根据目录名单才给予核发牌照,而目前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既没有进入机动车检验目录名单,也没有进入电动自行车检验目录名单,因此不能挂牌。那么,这些车辆也就不能上路。

  1日,西安交警公布了近期查扣的50多种被鉴定为机动车的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交警部门表示,这50多种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均属于“机动车”范畴,如果上路行驶时,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否则扣车、拘留。另外,由于这些车辆不在国家规定的可挂牌的相关名录内,这些车辆无法挂牌。根据相关规定,一旦上路交警部门会按无牌车进行扣车处理。

  相关部门严抓违规销售

  交警部门表示,全市两三轮车及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正在持续进行当中,西安交警坚决秉承“严管重罚”的原则,以“四个一律”为工作标准: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两、三轮车一律查扣;对发现的营运驾驶人一律上限处罚;对驾驶超标电动车,驾驶资格不相符的驾驶人,一律行政拘留;对暂扣的两、三、四轮车逐一核对,经鉴定为机动车的,一律按照机动车违法进行处理。

  另外,对于仍在非法从事四轮车销售的单位或个人,西安交警将积极联系工商质监部门,从生产源头、售卖环节、使用监督方面努力推出长效机制,推进顶层设计,对销售违规电动车的经销商和门店,采取教育、警告、停业、查封、吊销等措施,杜绝违规、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行为。

责任编辑: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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