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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 通告11批次药品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7-05-13  来源:人民网

  北京5月12日电 (记者陈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告称,近期抽检发现7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药品不合格: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地奥司明片、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盐酸黄酮哌酯片、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依那普利氢氯噻嗪咀嚼片和1批次依那普利氢氯噻嗪分散片、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钠、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钠、甘肃大得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腺苷钴胺。

  食药监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药监局依据有关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3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

责任编辑:李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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