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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一幼儿园老师针刺儿童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7-05-21  来源:人民网

  近日有网友爆料,5月17日浙江省嘉兴桐乡市一所幼儿园的教师吓唬幼儿园学生,给学生“打针”。19日,经桐乡公安调查,该幼儿园教师存在利用“打针”吓唬学生的行为,并致学生臀表皮破损。桐乡公安已对涉事教师沈某作出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理。另一名教师范某移交主管部门处理。

  一位当事学生家长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17日晚上,他发现自己孩子的屁股上有疑似被打针痕迹,“我问怎么回事,孩子告诉我是被幼儿园老师扎的。”这名家长和其他的家长取得联系,发现出现情况的不止一个学生。当晚,学生家长来到幼儿园,并在第一时间报了警。这名家长说,报警之后,警方在教室的柜子上发现了一个形似“针管注射器”的物品。北青报记者从家长提供的图片中看到,这个“针管”中含有深绿色的液体,并且带有针头。

  事发后第二天,疑似被“扎针”的学生由家长陪同到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检查。该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向北青报记者表示,初步诊断,来就诊的学生尚未出现异常状况,具体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的检查。18日,一位事发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这种‘针管’其实是一种塑料玩具,并不是真正的针管。”她介绍,在幼儿园教室里会有一个玩具处,而所发现的“针管”就是里面的玩具之一。

  记者从桐乡市教育局了解到,事发的幼儿园已在教育局进行了备案,具备办学资质。对于幼儿园发生的这件事,他们已经在研究处理方案。

  记者从桐乡公安部门了解到,5月8日、17日,教师沈某对幼儿园大班9名不按时午睡和不按要求喝水的学生采用针筒打针方式进行吓唬,并对仍不听话的学生进行针刺(液体未实际对学生进行注射),造成学生臀部局部表皮点状红肿或表皮点状破损。现场检查获取的针筒内蓝色液体经查为马力牌水粉画颜料稀释液,未检出有毒物质。

  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构成故意伤害。5月19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沈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同时,另一名教师范某移交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李思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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