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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拴绳引冲突,我们离真正的宠物文明还有多远
发布时间:2017-09-04  来源:澎湃特约评论员 言伦

  8月30日,成都一名自称女主持人的邓女士下楼买东西,顺便将家中的金毛带出门遛,并没有给狗拴牵引绳。在超市门口,金毛摇着尾巴朝一名小孩跑去,小孩家长立即护住小孩,另一名家长则一脚将狗踹开。邓女士见狗被踹,上前理论,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邓女士也被打伤。

  由于此事警方正在调查取证中,事件性质及具体的责任划分,还未有定论。但基本的事实可以确定,邓女士出门没拴狗,对方小孩受到惊吓,其家人才对邓女士大打出手。打人不对,但邓女士不拴狗违规在先,同样难辞其咎。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由此可见,哪怕邓女士不拴狗有千种理由,也属“违章遛狗”在先。

  邓女士看似是更大的受害方,但揆诸舆论,同情她的人并不多。一些人骂其“活该”,甚至上升到人身攻击的层面,这固然已涉嫌网络暴力,但也说明,公众对出门不拴狗的行为深恶痛绝。在恶狗伤人多发、狂犬病发病率极高的背景下,邓女士正好撞在了激愤民意的枪口上。

  像成都一样,全国各个城市对养犬栓绳都有明确规定。《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携犬出户的,应该为犬只束牵引带,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显示,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只不过,法律对狗主人的养犬责任写得如此明白,但很多人依然我行我素。对出门不拴狗链,他们多解释为“我的狗狗不咬人”,这几乎已经成为他们应对诘问时的万能答案。

  但这只是狗主人的“自由心证”,并不具有科学性。实际上,现实中不仅宠物狗会咬人,有不少人甚至被自己的狗咬伤。即使是被公认为最温顺的金毛狗,也有咬人的新闻见诸报端。

  就拿本次事件来说,即便邓女士对自己的狗有足够信心,但当它靠近别人家小孩时,对方会认为其对小孩构成威胁,会伤及小孩,护幼心切之下,脚踹“来犯”者就具有自卫性质。你觉得是亲昵,别人觉得是冒犯,视角不同,做出的反应自然不同。

  法律对养狗做出种种限制性规定,正是基于其负外部性的预设。无视法规与自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在道德上也落于下风。所以当邓女士在网上发帖“伸冤”时,招致的不是同情,而多是嘲笑。

  随着城市文明的演进,养宠物狗已成为一种风尚,但公共场所不拴狗链、不及时清理狗粪同样非常普遍。一个合格的养狗人应该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当他们还没做到这一点时,只能说明这些人离真正的宠物文明还很遥远。

责任编辑:赵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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