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新浪微博
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
武汉出新规:禁止将未满8岁孩子单独留车内
发布时间:2017-09-2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9月20日消息,“不得将未满8周岁孩童单独留在车内”“未经本人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和微信记录。”19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其中新增“未满8岁孩子禁止单独留车内”条款。

  《条例》明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充分监护,不得将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单独留在车内;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微信等即时通讯软件记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未经本人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开拆、查阅。

  根据此前的审议意见和文化部规定,《条例》取消了禁止未成年人担任视频直播网站主播的规定,修改为视频直播网站聘请未成年人担任主播或者为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责任编辑:赵宏兵
关键字:《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上一篇:吉林打击地下钱庄 涉案总额达450亿元
下一篇:海南划定区域摆摊无需执照 查处不再没收工具
视频推荐
中国行为法学会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会在京召开
党建引领新征程--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党建工作纪实
中暄慈善基金联合广东土之源公司为石景山区防疫一线捐赠蔬菜37吨
【两会现场】李凤芹:加速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友情链接
关于法讯参考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法律顾问  |  全体成员


服务邮箱:fxckzx@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681567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20】2423-383号 | 京ICP备1701848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2329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164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8632号

法 讯 参 考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17 by www.fxck.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