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新浪微博
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滁州市原市委书记江山滥用职权、受贿案二审宣判
发布时间:2017-10-26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由安徽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滁州市原市委书记江山滥用职权、受贿案由安徽省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一、被告人江山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二、违法所得四百三十三万九千元予以追缴(含价值八万九千元的寿山石四块)。

责任编辑:赵宏兵
视频推荐
中国行为法学会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会在京召开
党建引领新征程--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党建工作纪实
中暄慈善基金联合广东土之源公司为石景山区防疫一线捐赠蔬菜37吨
【两会现场】李凤芹:加速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友情链接
关于法讯参考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法律顾问  |  全体成员


服务邮箱:fxckzx@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681567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20】2423-383号 | 京ICP备1701848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2329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164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8632号

法 讯 参 考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17 by www.fxck.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