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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有机构还以公开透明的名义让公民信息裸奔?
发布时间:2017-11-21  来源:央视新闻

  信息时代,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是宝贵资源。保护好这些核心信息,是保护民众权益不受侵害的必要手段。近年来,我国立法机构和相关部门也不断加大力度,通过多种手段斩断盗取民众个人信息的黑手。然而就在全民共识业已形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一些高校却让学生的个人信息裸奔,实在让人难以理解。更重要的是,类似情况在一些地方机构和政府部门屡屡发生,惹人担忧。

  惯例性操作不合时宜 理应早日改变

  实话实说,高校在公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或获得者名单时,将学生信息公开发布事出有因。一方面,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在《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明确规定,评审工作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有“不少于五天的公示期”。之所以做出这样具体的规定,是因为国家奖学金额度较高,公开透明地予以发布有助于杜绝暗箱操作,让奖学金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效应。另一方面,过去若干年间,许多高校在公示时,将学生的个人信息一并发布,未遇到异议。可以说,一直以来就是这样做的,其中有惯性使然。

  然而,存在的未必合理。在个人信息泄露频频带来严重后果甚至悲剧的情况下,高等学校理应及时理顺公示流程,在公开透明不打折扣的情况下,兼顾学生保护个人信息的需求。惯性思维往往告诉我们,一直以来的做法最合理,这其实是懒惰思维。事实上,许多过去的惯例本就存在弊端。当前,国家越来越重视民众个人信息的保护,《刑法修正案(九)》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也已作出明确规定,这种惯例性操作显然不合时宜,理应早日改变。

  公开透明≠信息裸奔

  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一些高校的管理部门面对记者时甚至表示“不公布身份信息怎能确保公开透明”,这样的疑问未免太天真。逻辑学中有一个经典的错误二分悖论(false Dichotomy),持这种悖论的人常常只看到两种选择:非黑即白、非对即错。“你不支持我,就是反对我”是这种悖论的经典案例,完全不顾及绝大多数人“部分认同观点”的可能性。“不公布身份信息”难道就只能等同于“暗箱操作”甚至“违反规定”吗?难道遮掩身份证号码等核心信息或遮掩身份证号的中段,仅公布系别、专业和姓名就不能让同学们知晓某几位同学获得了奖学金吗?“公开透明”和“信息裸奔”之间,并不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完全能够得以兼顾。

  推动保护公民信息意识和行动再上台阶

  当前,在民众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大众的需求和现实之间还有太多需要努力的方面。打破因循惯例,切实保护民众信息是相关部门的义务,不可推诿。既然火车票都能够对身份信息进行处理,快递面单都要变脸为隐私面单,我们的相关部门、高等教育机构难道不能率先垂范、依法行政,并走在前面吗?

  在保护民众个人信息的问题上,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一是要做到严格依法依规执行,二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愿意公开的信息,就不要随意把他人的信息予以发布。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真正以此为戒,认真审视工作流程和守法意识,真正为民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树立榜样和模范,推动全社会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和行动再上台阶。

责任编辑:赵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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