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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专项整治教师有偿补课:举报查实最高奖500元
发布时间:2017-11-22  来源:贵州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全贵阳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净化教育行风,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贵阳市教育局关于有偿补课“三不准”的通知(试行)》精神,贵阳市教育局决定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凡举报教师有偿补课经查实的,举报者可获得200元-500元的奖励。

  此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贵阳市各中小学校严禁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第二,贵阳市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严禁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行动还包括要在贵阳市各区(市、县)教育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成立检查组开展巡查工作,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通过有偿补课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师德考核长效机制,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情况,作为教师师德考核、评优评先和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

  贵阳市各区(市、县)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举报电话、邮箱(详见报纸),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凡举报教师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200元至500元的奖励。

  链接:“三不准”

  第一、不准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第二、不准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第三、不准违规兼职兼课或兼职兼课取酬。

  (来源:贵州都市报 记者:杨郦晶)

责任编辑:赵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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