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新浪微博
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件
非遗传人制造烟花案二审宣判:犯制造爆炸物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发布时间:2017-12-29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12月29日上午十点,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杨风申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一案进行宣判,判决杨风申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免予刑事处罚。

  杨风申。浙江新闻网 资料图

  杨风申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五道古火会的传承人,曾因制作火会烟花表演所需的烟火药,被赵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杨风申及家人不服判决,认为自己制作的烟火药是为了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且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并不违法,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日,二审宣判杨风申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免予刑事处罚,杨风申老人和家人一年多的等待终于尘埃落定。

责任编辑:赵宏兵
视频推荐
中国行为法学会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会在京召开
党建引领新征程--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党建工作纪实
中暄慈善基金联合广东土之源公司为石景山区防疫一线捐赠蔬菜37吨
【两会现场】李凤芹:加速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友情链接
关于法讯参考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法律顾问  |  全体成员


服务邮箱:fxckzx@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681567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20】2423-383号 | 京ICP备1701848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2329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164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8632号

法 讯 参 考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17 by www.fxck.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