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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安天下 德润人心
发布时间:2017-04-24  来源:中国军网

  法律与道德是治国安邦的圭臬和准绳。习主席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落实好,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法律与道德从来都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关系。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法律是国家的产物,但在精神内核上,法律从道德中提取基因,体现和承载着本国家、本民族的社会习俗和道德传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是凝聚着中国优秀传统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则系统。同时,法律是底线的道德,是道德的保障。“法律不管你能好到哪,就限制你恶到没边。”法律正是以其权威和强制力为道德构筑底线,使人祛恶向善。

  道德是内心的法律。道德是社会的产物,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德国哲学家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写道:“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星空因其寥廓而深邃,让世人仰望和敬畏;道德因其庄严而圣洁,需要我们终身坚守。道德能够提升法的品格,减少“恶法”的产生;道德能够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为法之力所不及的领域提供规范;道德还能够为法的运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生态,促使良法得到良好的实施。

  德法并举是治国理政的基本规律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与道德,一个是整饬有形秩序的坚硬准则,一个是安顿人心的温润力量,二者既相互区别、在各自领域发挥作用,又相互渗透、互相支撑、相辅相成,构成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两大资源。习主席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坚持德法并举是我国古代的重要治理经验。古代中国有着悠久的“援礼入法,融法于俗”的传统。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从西周“明德慎罚”到汉初“礼法并重”,从唐“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到宋元明清一直延续的礼法合一、德法合治,历代统治者把伦理道德与律法相统一,体现出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治国之道。虽然历史上也存在礼法不分、重德抑法的现象,缺乏保障人权的现代法治理念,但数千年来所形成的德法并举的治国理政经验,至今仍具有借鉴意义。

  坚持德法并举也是多数国家重要治理规律。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等人,就主张法律的制定必须着眼于德和善,将法律视为促成全邦人民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时至今日,“法律乃善良公正之艺术”仍被奉为法治圭臬,道德被作为判断法律合理性乃至“良法”与“恶法”的重要标准。从当今世界看,大凡治理有效的国家,都在坚持法治原则的基础上,注重用道德调节人的行为,将道德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从中西方的治理脉络中不难看出:虽然不同国家对德治与法治的选择各有侧重,但坚持德法并举是人类治国理政的共同规律。立足当代中国,破解治理难题,我们应寻找接续传统的“创造性转化”,赋予德治新的时代内涵,赋予法治新的价值内蕴,切实将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起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并把其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这是对历史经验、中外文明的总结和升华。

  以道德滋养法治,以法治承载道德

  实践中该如何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实现二者相辅相成?习主席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要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发挥道德对法治的滋养作用;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我们应立足我国社会转型中道德机制松动、法律权威尚未完全确立的实际,以法律的规范性和强制力完善道德体系,以道德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强化法治信仰。

  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建设的支撑作用。法治的实现需要培育丰厚的道德土壤,缺乏道德的滋养,法律规范就缺少内在价值,法治就会生硬和机械。一要以道德提升法律的内在品质,使立法符合公共道德规范,尊重社会公序良俗,成为良法善法。二要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内涵,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为法治创造良好的心理基础和社会环境。三要以道德精髓涵养法治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深入挖掘其中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四要强化法律职业道德建设,尤其是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职业道德建设,确保良法得到良好实施。

  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保障作用。法律具有引导、激励、惩戒的功能,为道德提供制度支撑。一是通过立法扬善惩恶。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对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依据法律处分,让国家法律制度体系蕴含道德判断、体现道德取向、弘扬道德精神、促进道德生长。二是在法律实施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严格执法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坚持公正司法惩恶扬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法律事实全过程。三是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把提倡与反对、引导与约束结合起来,发挥法治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社会功能。

  领导干部要做崇德尚法的模范

  领导干部的言行对于社会具有示范效应。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全面提升社会法治和道德水平,尤其需要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作用。正如习主席所指出的,领导干部既应该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也应该做道德建设的积极倡导者、示范者。

  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当好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领导干部应当树立牢固的法治理念,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领导干部还应深刻认识到自身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当好本单位、本部门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的角色。

  做立德修德崇德尚德的楷模,当好社会主义道德的践行者。“树高者鸟宿之,德厚者士趋之”。领导干部只有正为民之心,修立德之身,带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才能带动群众守法崇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作者系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治研究中心教授)

责任编辑:赵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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