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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校委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4-2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中央党校校委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2日至2017年1月9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中央党校开展了专项巡视。2月17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央党校反馈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中央党校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中央党校校委会随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部署中央党校巡视整改方案的起草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刘云山同志高度重视中央党校巡视整改工作,亲自审定巡视整改方案。

  中央党校于3月8日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强调落实巡视整改是当前全校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在政治站位上突出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充分发挥阵地熔炉作用;在政治要求上抓实党的建设,集中整治“灯下黑”;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纠正“宽松软”,全力以赴、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把整改成果体现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主业主课水平。

  中央党校成立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校长何毅亭同志为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校委会成员为成员,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分工范围的整改措施落实工作。成立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联络组,做好整改的督促协调工作。校委会成员认真对待各自牵头的整改任务,组织有关责任单位细化任务方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

  集中整改的两个月里,何毅亭同志主持召开中央党校校委会议13次,研究解决巡视整改工作重大问题。印发简报17期,及时反映和指导全校巡视整改工作。全校修订完善和新制定制度33项,内容涉及教学、科研、智库、干部队伍管理、行政服务管理等管校治校各方面。严肃处理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全校上下受到深刻警示教育。

  二、逐条逐项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中央党校巡视整改方案从落实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加强党的建设、严格管校治校三方面,列出47项具体任务,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定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两个月来,校委会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进行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改到位。

  (一)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1. 开展“对党忠诚”集中教育

  从3月中旬到5月中旬,分学习研讨、检查剖析两个阶段,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目的是通过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通过对照检查,引导全校教职工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党校姓党意识、党校教职工姓党意识,形成制度成果《中央党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纪律守则》。4月13日,召开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校委会成员带头发言,交流对党忠诚的认识和体会。目前第一阶段已基本结束,进展顺利。

  2. 全面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

  对中办《关于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分工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报告上报。对校内各直属单位《贯彻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重要任务工作方案》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修订《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工作进展顺利。修订并实施《中央党校加强和改进对地方党校业务指导办法》,明确业务指导工作原则、工作机制、指导内容方式、领导和保障等,进一步发挥党校系统整体优势,推动地方党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起草《省级党校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督查评估办法(试行)》,目前正在向地方党校征求意见。

  组织制定《全国党校系统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教学大纲》,对全国党校系统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基本方法提出科学、系统要求;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道德品行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开展党章和党规党纪教育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基本方法提出科学、系统要求。目前编写工作已经启动。

  对各类主体班次党性教育课程比重进行认真核查,进一步强化党性教育“必修课”,由原来每学期10讲增加为14讲,确保各班次党性教育课时量不低于20%。进一步丰富党性教育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增强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成立中央党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校长何毅亭同志担任组长,相关校委会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制定出台《中央党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和工作程序。4月12日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制定《中央党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逐级传导压力,构建责任链条,严格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推动全校特别是教研单位等舆论阵地把责任落实到位。

  抓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专项整改。坚持建设和管理两手抓,制定实施《中央党校加强对课堂、论坛、报刊、网站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意见》,着力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着力增强管理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在干部考核、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岗位和创新岗位评聘考核中强化遵守政治纪律要求。修订实施《中央党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校外讲课、参加学术活动及接受媒体采访管理的规定》,对教研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外出讲课作出限制,规定讲课次数上限。对教职工外出讲课、参加学术活动、接受媒体采访严格审批,强化规范,作出承诺。修订《中央党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分析报告制度》,明确思想政治工作分析报告制度的主要任务、内容、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严肃查处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人和事。

  4. 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性锻炼熔炉作用

  制定出台《中央党校校领导参加教学活动的实施意见》,对校领导为全校学员作报告,到主体班次授课,参加学员研讨、交流、听课、评课,带队外出进行教学参观或体验式教学等作出明确规定和制度性安排。健全集体备课制度,制定《中央党校关于规范教师集体备课的意见》,对集体备课提出具体要求,严格检查和考核,明确教研部(院)对教学承担主体责任,教务部负责教学监管和组织、协调;倡导“开门”备课,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制定《中央党校关于回应和用好学员“两带来”问题的办法》,加强对“两带来”问题梳理和研究,加强学员部、教务部、科研部和教研部(院)之间的协调,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

  制定《中央党校关于实施名师工程的意见》,对学术领军人物、中青年教研骨干、青年教师分类施策,进一步从政治上、业务上、学术上、学风上提高素质能力,建立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营造出成果、出人才的环境。

  修订《中央党校学员请销假规定》,从严管理,定期通报学员请销假情况,对弄虚作假的学员和工作人员严肃追责。修订《中央党校关于加强对学员学习效果评估和考核的意见》,针对不同学制、不同班次学员特点,完善考试、考核、答辩、评估制度和机制,激发学员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计划外干部短期培训班管理的意见》,严格管理,压缩规模,进一步突出主业主课,确保培训质量。

  5. 以贯彻落实《中央党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纪律守则》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推进校风学风建设

  结合对党忠诚集中教育,以整改校风学风存在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贯彻落实《中央党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纪律守则》,进一步引导党校工作人员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倡导正风正气,宣传爱岗敬业先进典型,鼓励潜心治学,提高主业主课能力水平,进一步明确纪律红线,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完善制度机制,严禁、严查利用党校招牌和党校工作人员身份,为个人谋取私利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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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

  1.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成立中央党校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校长何毅亭同志任组长,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制定《中央党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校委会的主体责任,明确全校各级党组织的设置、职能和换届等重要问题,对选优配强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作出明确规定。修订《关于加强七部两院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管理教研部(院)党总支书记,参加领导班子分工、考核。改变教研部(院)四级职员选拔方式,根据工作需要挑选政治强、作风好、熟悉党务工作、有一定理论素养的优秀干部担任教研部(院)党总支负责人。加强对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制定《中央党校2017年党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分别在4月、6月、9月、11月各举办一期。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员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意见》,对学员党组织设置和基本职责、学员党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作出切实安排。

  2. 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强化干部监督管理

  进一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完善任职试用期考核和反馈谈话办法。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建立回避人员名单的提出和提醒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标准,杜绝照顾性提拔。

  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严肃纠正选人用人相关规定执行不规范问题,健全完善干部选用工作纪实制度,加强对直属单位处(室)级干部选用工作的指导。印发《中央党校关于完善选人用人工作中有关信息沟通协调机制的意见》,建立组织部门同纪检组、机关纪委、审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明晰责权,把防止“带病提拔”落到实处。

  坚决整治“三超两乱”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消化局级非领导职数超配和个别单位职数超配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超配职数的消化。重新核定所属事业单位编制,解决编制混用问题,撤销个别违规设置的职务名称。

  重新甄别处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对个别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一致情况重新甄别,认真处理。印发《中央党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认定程序》,从严从实抓好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

  彻底清理违规兼职问题。制定印发《中央党校在职干部和退(离)休干部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办法》,对全校干部的社团兼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严格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社团兼职,坚决要求辞去。

  坚决查处干部档案造假问题,严格档案审核工作。对个别干部档案存疑情况,认真审核,依规认定,坚决查处。

  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对未经组织审批因私出国(境)的干部严肃处理。制定印发《中央党校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建立由专人负责,责权明晰的审批流程和证件管理机制。

  进一步加强局级领导班子、党务工作者和组织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

  (三)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坚决纠正“宽松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校

  1. 强化问责,落实好“两个责任”

  修订完善《中央党校校委会议事规则》,对校委会讨论决定全校带有方针性、原则性、全局性重大问题的程序、规则作出制度性规定,更好贯彻民主集中制、更好发挥校委会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强化校委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每学期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组和校机关纪委通报情况,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形成全面从严治校的浓厚氛围,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着力加强机关纪委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明确纪委副书记为副局长级领导职务,从校内各单位调剂得力干部充实纪委队伍,进一步强化机关纪委在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中的责任和作用。

  制定《中央党校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对校委会和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党组织应该履行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予以问责追责。制定《中央党校校委会关于推进校务公开的意见》,规定学校重要工作、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

  2. 加强对横向科研课题的管理

  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横向科研课题管理制度。制定《中央党校横向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科研部对横向科研课题归口统一管理,对横向科研课题的立项、资金来源、经费使用、结项等作出详细规定,强调横向科研课题必须突出体现党校职能和主业主课的需要,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

  对全校2013年以来的横向课题进行分类梳理和检查,对课题与党校主业主课关系进行甄别,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严肃整治,相关人员已分别进行谈话提醒、诫勉谈话。

  印发《关于对横向科研课题督促结项和进行自查的通知》,对2013年以来立项的横向科研课题督促研究进度,对符合结项条件的提醒及时办理结项手续,目前结项率达71%,有效解决横向课题结项率低的问题。同时,强化课题负责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课题结项后经费使用办法、劳务费发放等规定。

  3. 整顿学校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和编外研究中心

  整顿学校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督促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和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等5个社会团体进行自查,要求对存在的有些活动没有报批、换届不及时、违规办班、拉横向课题、开展商业化合作、聘用人员管理失控、违反财务制度、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进行纠正,防范各类风险。重点整顿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收回撤销的直属部门公章。

  汲取教训,制定实施《中央党校加强社会团体与基金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对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的管理体制,报备内容、程序,活动、机构、经费管理,问责情形和方式等作出详细规定,强调中央党校主管的社会团体与基金会,要体现中央党校主业主课方向,有与学科和专业相关的教研部门作为挂靠单位,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开展活动;规定党校主管的所有社团和基金会,财务一律交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代管。

  整顿编外研究中心。对同党校主业主课关联度不大的编外研究中心给予撤销;对开展学术活动较多,工作规范并取得一定成绩的给予保留。

  4.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修订《中共中央党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加强廉政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改变组织员选拔方式,选调政治素质高、师德师风好的干部充实组织员队伍。

  修订《中央党校零星工程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对零星工程的界定、实施主体、预算和资金、采购程序、合同签订、施工管理、结算审核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修订《中央党校对外出租公有房产暂行规定》,学校所有公有房产租赁一律按规定公开招标,对已租赁的房产项目进行清理,进一步摸清使用单位、合同期限、年租金、存在问题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合同,按时足额收取租金,加强租赁公有房产使用监管。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

  经过集中整改,全校上下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全面补课,对政治巡视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集中纠正,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查处,巡视利剑作用和震慑作用得到彰显。校委会充分认识到,目前的巡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集中整改阶段建立的制度机制还有待贯彻落实,一些问题线索还需要加大查处力度,一些工作刚刚开头、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校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校,坚持巡视整改目标不变、要求不松、力度不减,着力推进治本措施,着力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上久久为功。

  (一)始终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充分发挥阵地熔炉作用

  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是中央党校办学80多年历史经验的凝结,是中央党校建校的初心所在,是中央党校安身立命之本,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和庄严责任。坚持党校姓党,就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一切教学活动、科研活动、一切办学活动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校委会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政治巡视要求,深刻认识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的极端重要性,以之作为指导工作的基本遵循,检查工作的根本标准,班子建设的根本原则。校委会成员要努力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标准要求自己,强化“四个意识”,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四个自信”,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政治能力和政治觉悟,确保党校办学政治方向坚定正确。

  (二)紧紧扭住“主业主课”,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能力

  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要求中央党校必须把加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工作重心和主业主课;必须在党的思想理论研究方面为推动党的理论创新,为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为坚持和巩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作出积极贡献;必须在党和国家高端智库建设方面,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

  校委会成员将努力按照马克思主义教育家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的重要论述,提高按照党校办学规律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努力提升党校培训效果;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要求,带头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更加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水平;按照优秀专家学者的要求,处理好管理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关系,积极参加教学活动和学术研究,努力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走在前列。

  (三)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党校工作再上新台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亲切关怀、高度重视党校工作。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召开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刘云山校长作总结讲话。2015年初,中央批准《中央党校关于实施教学和智库建设创新工程的意见》。近年来,中央党校在教学科研、智库建设、报刊宣传、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中央党校校委会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要求相比,同广大学员和教职工的期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这次专项巡视帮助我们发现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问题根源,帮助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做好中央党校工作是一次有力推动和促进。我们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改进作风,统筹兼顾、整体谋划,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埋头苦干、团结奋斗,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状态,全面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央党校贯彻落实,推动中央党校在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在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和思想理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10-62805058;邮政信箱: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邮政编码:100091;电子邮箱:zgfy@ccps.gov.cn。

  中共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赵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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