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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中交警支队高校大队查处一不系安全带且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8-04-23  来源:法讯参考

  本网讯(秦明明 刘建新 刘昊岩) 4月11日,在山西省高校新校区大学街与乌金路交汇路口,一男子毫不顾及自己和家人的出行安危,竟然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所幸,被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校大队民警及时发现并依法予以查处,及时消除了一起机动车违法行驶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下午16:10分左右,晋中交警支队高校大队二中队民警正在省高校新校区的大学街与乌金路交叉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自西向东驶来的一辆号牌为晋AC**5V的黑色桑塔纳轿车正停车等待红绿灯,该车的四个车窗玻璃不仅全部敞开,而且驾驶座上的男性驾驶人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见此情景,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该驾驶人将车停靠路边的安全地带接受检查。当民警靠近此车时,闻到车内阵阵酒气,并且副驾驶座位还坐着一名约10岁左右的男童。车辆停靠路边后,随后民警立即用酒精测试仪对该男子进行检测,记录仪显示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该男子告诉民警:他是和顺人,经营一家汽配店。当天上午到汇通路的某汽配城进货。中午时商家邀他一起到临近的饭店吃饭,由于事办得顺利,加之对方盛情

  难却,便勾起了他的“酒瘾”,于是便端起酒杯豪饮了一顿。因担心被交警查处,饭后还睡了2个多小时。睡醒后,感觉自己头脑清醒且身体无任何不适,于是便斗胆驾车踏上返家行程,并自认为省高校新校区道路宽、车辆少,交警也不多,同时为保险起见,还把四个车窗玻璃全部摇下来,好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岂料刚进入大学城不到2公里路程,就被晋中交警支队高校大队民警发现并查处。

  公安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朋友: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一定要严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任何交通违法行为,切莫心存侥幸,违法上路,被公安交警查处或引发交通事故而追悔莫及。

责任编辑:赵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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