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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价房销售新规征求意见
部分将转为共有产权住房
发布时间:2018-05-08  来源:人民网

  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对加强北京市“限房价、控地价”方式竞得土地的开发建设项目中可售住房的销售管理,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中提出:限房价项目可售住房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高于85%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按限价规定自行销售;比值不高于85%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

  《通知》规定,在限房价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后,由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事务中心会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对该项目可售住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形成评估价。限房价项目可售住房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高于设定比例的,由开发建设单位面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进行销售,所售住房为商品房,但应取得分户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比值不高于设定比例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获得销售限价占评估价比例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比例产权相应转化为市保障房中心代持的政府产权份额;设定比例暂定为85%,可根据市场变化和销售情况适当调整。(记者 王昊男)

责任编辑:赵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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