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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作案不心慈 检察长办案不手软
发布时间:2018-06-16  来源:人民法治

  本网讯(通讯员  秦岭  许英  骆效朋)近日,笔者从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志飞前不久办理并出庭公诉的一起刑事案件。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因该案被告人在作案时,多次面对弱势女性均毫不心慈手软,在短短四天之内竟使用暴力连犯三罪,被检察机关有力指控而受到法律的严惩,一审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该院检察长通过依法办理此案,带头落实司法责任制,同时也为严格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起了示范引领作用。
  2017年9月24日,该案被告人利用夜色作掩护,在行人较少、路段偏僻的红安县城城郊结合地段尾随一年轻女性,该女性发现后,极度恐惧,主动交出身上仅有的90余元钱,并苦苦哀求被告人放过自己,但被告人不为所动,仍然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奸淫(未遂)。三天之后,被告人再次利用一个晚上的时间,连续翻窗入室盗窃作案两起。先是翻越一农家二楼阳台,入室盗走手机一部;而后,又翻越另一农家阳台进入他人家中,发现只有一位身怀六甲的孕妇在家,被告人毫不心慈手软,依然持刀相逼,致孕妇手部被割开,并迫使其交出现金600元。
  公安机关将该案侦查终结后,移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引起了检察长肖志飞的高度重视,并决定亲自办理该案。5月8日,该案在红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不公开审理,肖志飞出庭支持公诉,当庭指控了被告人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对庭审全过程进行了法律监督,并根据被告人所犯罪行,向法庭提出数罪并罚,处十三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5月20日,一审判决被告人犯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责任编辑:李华蕾
关键字:被告人 不心慈 检察长 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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