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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市社矫局“四个强化”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力度
发布时间:2018-06-18  来源:人民法治
  本网讯(记者  曹海庆   通讯员  徐卓夫)为贯彻落实黄石市委政法委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力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脱管、漏管问题发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湖北省黄石市社矫局通过强化“四项措施”,效果初显。据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显示,5月份,全市未发生一起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脱管、漏管等现象。
  一是强化自查抓整改。针对一季度出现的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脱管、漏管问题,市社矫局印发了《关于全市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脱管、漏管问题的整改方案》,在全市社矫系统广泛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通过全面自查、整改落实、抽查检查三个阶段,着力解决作风建设、制度落实、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格执法意识。
  二是强化责任抓落实。市社矫局针对一季度发生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脱管、漏管的问题,分清责任,分类处置,提请市司法局对市社矫局、大冶市司法局、阳新县司法局、下陆区司法局给予了通报批评,对大冶市司法局、阳新县司法局、下陆区司法局分管社矫工作的领导给予了通报批评,责成大冶市司法局,阳新县司法局、下陆区司法局对发生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各县(市)区迅速查明了事实,拿出了处理意见。大冶市司法局对灵乡镇司法所、大箕铺镇司法所给予通报批评,对大冶市社矫局负责人、灵乡镇司法所负责人、大箕铺镇司法所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并在全局通报批评。阳新县司法局对县社矫局副主任给予通报批评,对白沙镇司法所负责人、排市镇司法所负责人、浮屠镇司法所负责人、龙港镇司法所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并全局通报批评。下陆区司法局对区社矫局负责人、新下陆司法所负责人、团城山司法所负责人、东方山司法所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并作出书面检讨。通过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进一步严肃了工作纪律,强化了责任意识,倒逼了责任落实。
  三是强化督查抓监管。市社矫局借机发力,深入开展督查行动,采取电话抽查、重点检查、集中点检、查阅台账档案等方式,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动态分析会制度、“双八”管理教育制度、司法e通巡查制度等,严格外出审批,全面“留痕”管理,切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5月份以来,累计开展督查行动14次,司法e通巡查160余人次,发现问题28项,下达整改意见书7份,提出整改意见28条。
  四是强化制度抓长效。针对制度建设有漏洞、执行制度不严格等问题,市社矫局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建立四项机制(情况通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实人点检机制、协调联动机制),抓实三项制度(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分析会制度、“双八”管理教育制度、司法e通巡查制度),加强三大建设(队伍建设、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促进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规范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脱管、漏管问题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责任编辑:李华蕾
关键字:湖北黄石市社矫局 社区服刑人员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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